中国海关禁止出口
作者:海关 发布时间:2022/5/5 14:11:33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

 

《一》、海关总署令第43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》规定的禁运/限运物品。

《二》、中国邮政禁限寄规定的禁运/限运物品:

1、各类武器、弹药。如枪支、子弹、炮弹、手榴弹、地雷、炸弹等。

2、各类易爆炸性物品。如雷管、炸药、火药、鞭炮等。

3、各类易燃烧性物品,包括液体、气体和固体。如汽油、煤油、桐油、酒精、生漆、柴油、气雾剂、气体打火机、瓦斯气瓶、磷、硫磺、火柴等。

4、各类易腐蚀性物品。如火硫酸、盐酸、硝酸、有机溶剂、农药、双氧水、危险化学品等。

5、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。如铀、钴、镭、钚等。

6、各类烈性毒药。如铊、氰化物、砒霜等。

7、各类麻醉药物。如鸦片(包括罂粟壳、花、苞、叶)、吗啡、可卡因、海洛因、大麻、冰毒、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。

8、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。如炭疽、危险性病菌、医药用废弃物等。

9、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、宣传品、印刷品等。

10、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。如尸骨、动物器官、肢体、未经硝制的兽皮、未经药制的兽骨等。

11、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、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,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、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、仿真武器、管制刀具、珍贵文物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。

12、包装不妥,可能危害人身安全、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、设备的物品等。

13、各寄达国(地区)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。

14、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。

《三》、其它法律、法规禁止运输的物品。

  7、海关限制出境的其它物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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